毛澤東思想論稿

一  寫在前面

 

 

毛澤東其人及其思想,在過去三十年的中國政治史上發生了巨大影響,目前,正在對中國乃至世界的實際政治發生著巨大影響,將來,那個影響還一定會繼續的。這樣的人物,這樣的思想,值得人們之精詳研究,自不待言。

 

中共把研究毛澤東思想當作一個「最主要的政治任務」提出來。與「毛澤東選集第四卷」的出版相配合,一個轟轟烈烈的學習運動更掀起在全黨全民之中。對於這樣的任務和運動,我們該作怎樣的看法?如果我們認為毛氏的生平及其思想值得精詳研究,那末對於中共的這個研究運動是否贊同與擁護呢?

 

研究毛澤東思想與中共大張旗鼓提倡著的毛澤東思想研究運動,根本不是一回事。前者應該是科學性的,而後者則完全是政策性的。如實地、科學地研究毛澤東其人及其思想是一回事,懷著神化目的,以建立「永不錯誤」的權威為目的,因而材料經過選擇,甚至經過改竄,研究被納入一定軌轍,討論必須在「領導」之下,這樣的研究學習,乃是完全不同的一回事。我們主張前一種研究,反對後一種研究。如實地,科學地研究毛澤東及其思想,不但能確定歷史的真相,能使人從事變的發展中得出規律,從而得出教訓,並且能使這樣的規律和教訓,應用於其他國家中,特別是落後的殖民地國家中,使那些國家中的工農大眾,也能夠取得革命勝利。如實地、科學地研究毛澤東及其思想,不但能使一些掩蓋在狹隘派別利益的宣傳下面的真相得以恢復,使三十餘年來有關中國革命的各派思想,特別是史大林與托洛次基二人所代表的思想,獲得公平的證驗,並且據我們看來,毛澤東思想的真正歷史地位,反而會因此有所提高,不曾因之而降低,因為「始終正確」的「神」沒有生命,而有錯有對,特別是錯得比人少對得比人多的「人」,卻是有偉大生命的。可惜,今天中共(其實是毛澤東自己)所發動的那種思想研究,其目的顯然不是要確立毛澤東這個人的整個內容及其成長過程,而是要把這個人變成神,要把一個有生命有血肉的人和思想,變成為無生命無血肉的神和神話。

 

中共不諱言毛澤東思想的研究運動是一個政治任務。不過他們沒有把這個政治任務的真實內容說出來,他們不敢說這是要確立和鞏固廣大群眾對於毛澤東的一尊的崇拜。這樣一個任務,在我們看來是反動的。

 

我們反對以「造神」為目的的毛澤東思想研究,卻要做信實的、科學的與歷史性的毛澤東思想研究。不過著手做這樣研究之時,我們卻遇到了幾乎難以克服的困難,那就是:需要材料太多,而作者今日所處的環境卻難於接觸到有所必需的材料;少數能夠獲致的材料,又都是經過化妝手術的,難於知道其中還保存著多少真面目。研究毛澤東思想的主要材料自然是毛氏本人的著作,可是我們所能得到的卻祇有精選過的四冊,而這些選出來的文章,「其中有些在文字方面著者曾作了一些技術性的修改」(見一九五一年版「毛澤東選集」的出版說明),「也有個別的文章曾作了一些內容的補充和修改」(見一九五三年版「選集」的出版說明)。究竟怎樣才算是「技術性」的?「補充」了什麼?作了怎樣的「修改」?選集中完全不給標準,也根本不曾註明。因此,當閱讀毛澤東的著作時候,我們就無法知道究竟那一些是事先預見,那一些是「過後方知」。不能確切知道這一些,就大大妨礙了我們研究工作中想要做到的「信實的」、「科學的」與「歷史的」這些個守則,因此在我們書中的某些判斷,有時祗能採取保留式的,假定性的態度。

 

毛澤東為什麼祇出選集而不出全集?據出版委員會的聲明,乃「由於國民黨反動派對於革命文獻的毀滅,由於在長期戰爭申革命文獻的散失」,以致「現在還不能夠找到毛澤東同志的全部著作」。上述無疑是一個理由,但決不是主要理由。毛澤東不學列寧以及蘇聯其他領袖的樣。不出版全集而出版選集,其最主要理由我以為是:實踐重於理論、策略重於原則的毛澤東,前後文章中有的是矛盾和不一貫的地方,今日之我常與昨日之我為敵的,同時過去當作手段而採取的許多對國民黨蔣介石的卑恭詞令、態度和立場,在今日勝利後看起來是太礙眼了,特別在年青一輩革命者的眼中,這些文字會大大損害他們對毛澤東的偶像崇拜。為要建立「一貫正確」與「永遠正確」的神話起見,這樣的選擇便被認作是必要的了。

 

不用說,這種動機和辦法都是非常不好的。即使不是為了歷史的真實,而是為了教育年青的革命者,也是非常不對的。因為正確的事例固然可以教育人,而不正確的事例(只要如實地指出其改變經過),卻具有更大的教育價值呢。人不能從神的奇蹟中獲取經驗,卻能從人的事蹟中學習教訓。可惜一切中了個人崇拜毒的政治家,一切為個人崇拜所支配了的制度,總是不明白這個最淺近的道理。

 

一個作家,當他將自己的作品匯編出版時,是否可以選擇?是否可以補充和修改?這,首先得看是什麼性質的作家,得看是什麼性質的作品。如果是文學或科學的作家,如果那些作品與人與事無關,也不帶有爭論性質,那末,作者自然有充分選擇與修訂補充的自由。甚至還應該這樣做,以便精益求精,力圖以最完美,最正確的形式和內容跟讀者們相見。可是,政治家的政論文章,有關乎歷史事變,具有了歷史的文獻意義,更或牽涉到與別人的論爭,已構成了關於是非曲直的相當定案的,那就不應該作任何事後修正。即使是技術性的修改,也應該以註解方式出之,或修改後附以未修改的原文。作者們這樣做,並非為了什麼道德教條之故,而是對歷史的忠實,對思想的負責。這個態度,每一個認真的政治思想家(甚至是科學思想家)都必須具備的。否則便談不上什麼「科學的良心」,談不上光明磊落的責任心。史大林對於社會主義的革命事業犯了無數罪惡,其中最重大者之一便是偽造歷史,偽造文獻,竄改和虛構他本人和他論敵們的文字。我們在這裡絕無意說毛澤東在這方面已犯了與史大林同樣大的罪惡,我們只是指出道種「選」卻「改」的辦法不是承襲自馬克思列寧,而是仿效史大林的。毛澤東在這條岔路上走得還不很遠,是否尚有可能「回過頭來」呢?(其實他儘可不學史大林,因為他對中國革命無論實踐與理論上都確有成就,有貢獻,不像史大林必須靠十足的偽造才能有自己的一份革命史的。)

 

在這方面古有兩個典型例子應該舉出來,讓我們──正確些說,是讓毛澤東──學習的:

 

1.馬克思、恩格斯對「共產黨宣言」的態度。大家知道,這個宣言寫成於一八四七年,二十五年以後,即在一八七二年,馬、恩二人給德文新版合寫了一篇序文,說道:宣言中某些次要段落已經過時了,「但因宣言是一個歷史文件,所以我們認為自己已無權加以更改。」(這一聲明,後來恩格斯又寫入一八八八年的英文版序言上。

 

2.恩格斯對於「反杜林論」的態度。「反杜林」一書的寫成,直接動機雖然為了反駁杜林,但主要卻是發揮恩格斯他自己的和馬克思的見解,這樣的書,作者當再版時原本有修改補充的完全權利與自由。但當第二版付印時,恩格斯在其序文上還是道樣說:「現在的新版,除一章以外都是照樣翻印第一版的。一方面,雖然我自己很想修改好些地方的敘述,可是我沒有時間來做徹底的修訂。此外,我的良心也不許我對本文作任何變動。這書是部論戰性的著作,我以為論敵既然已不能修改什麼,那我對論敵也負有責任不作任何修改。」

 

毛澤東的著作,除了極少數像詩詞之類以外,今天當然都已經是政治性的歷史文件,其中大多又都帶有論戰性質。然則,他對原文是否有「權」修改?他的「良心」與「責任」應該要他如何處理自己作品的出版?觀乎上述的兩個例子,答案是自明的了。